• “村民要拆迁过渡费后被捕”案撤诉,家属:将申请赔偿

      发布时间:2026-04-25 21:06:37   作者:玩站小弟   我要评论

    编者按

    司法机关的及时纠偏,不仅是对个体权利的尊重,更是对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生动诠释。

    更令人动容的是,媒体关注与司法自纠的同频,推动了问题的实质性解决,从维权反被诉到诉求有着落,这场转折不仅是林印水一家的“破局”,更折射出基层治理的进步。

    我们为林印水夫妇坚持维权的韧性点赞,更为检察院、法院的担当与效率喝彩。法律的权威,不在严苛的条文里,而在“有错必纠”的诚意中。

    这场“破局”的意义,早已超越了一个家庭的安置,它让我们相信,当司法有温度、行政有效率、舆论有力量,每个普通人的“安居梦”都不会被辜负。

    1񀙔日,九派新闻获悉,林印水因拆迁事宜被捕一案迎来进展。河南襄城县检察院向其送达的《不起诉决定书》称,林印水涉嫌寻衅滋事罪的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依法决定对林印水不起诉。

    林印水,河南许昌市襄城县库庄镇村民,2024𻂋�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,被襄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,一个月后,被取保候审,直�𻂌月,被再次收押。

    襄城县检察院早前出具的起诉书显示,林印水因拆迁安置费和过渡费问题维权,并以过渡费名义向政府工作人员索�元。检察院认为,林印水强拿硬要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,并提起公诉。

    2025𻂎�日,该案在襄城县法院一审开庭。林印水的辩护律师之一牛玉亮介绍,庭审的焦点集中在,�元是过渡费,还是强拿硬要的钱款。

    同�日,九派新闻针对此案发布独家报道《河南一村民房屋被�年未安置,索񕼋.4万过渡费后被捕》,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与讨论。

    牛玉亮透露,报道发出后,不仅襄城县检察院,还有许昌市检察院、河南省检察院,乃至最高人民检察院都注意到了此案。

    报道后�天,襄城县人民法院出具《取保候审决定书》,由襄城县公安局向林印水宣布该决定,取保候审的期限�个月。

    2025��日,襄城县法院出具《刑事裁定书》称,在诉讼过程中,襄城县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、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,决定对林印水撤回起诉。襄城县法院对此表示准许。

    同�日,襄城县检察院将《不起诉决定书》送达林印水处。该院认为,此案提起公诉后,证据发生变化,经侦查机关补充侦查,该院审查仍然认为,林印水涉嫌寻衅滋事罪的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决定对林印水不起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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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不起诉决定书》。图/受访者提供

    2026𻂉񀙔日,林印水的妻子冯珍(化名)告诉九派新闻,丈夫收到《不起诉决定书》后,他们将按照规定申请国家赔偿,“被押了那么长时间,造成的损失,肯定要申请赔偿。”

    关于拆迁的过渡费,冯珍此前告诉记者,她了解到,九派新闻报道后,乡里成立了专门的小组,挨家挨户落实分房事宜。她一家�年起就没再收到的过渡费,被折换成房屋面积。按照每�元计算,每年应收到过渡�元,八年�元,换算成房�平方米。

    原本拆迁安置协议中写,林印水一家将获�平方米的置换房屋。加�平方米后,他们将得到两套分别�多平方米的安置房,并进行了选房、公证、签字等流程。发稿前记者联系上冯珍,她表示,目前仍在落实水电问题,尚未入住。

    九派新闻记者 胡冰月 马婕盈

    编辑 万璇 任卓